(相关资料图)
全市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以来,市资源规划局始终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规划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注重借鉴先进经验、注重运用系统思维、注重强化工作落实”入手,积极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推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有效落实,积极转化规划设计成果,助力推进城市宜居空间建设和可持续更新,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行动目标与实现路径。为贯彻落实省委建设“幸福龙江”目标要求、市委打造“宜居幸福之都”具体要求,2022年5月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城市品质提升五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市资源规划局结合城市建设发展面临的主要短板和具体问题,立即组织由4个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学习考察调研组,赴上海、北京等城市学习借鉴政策法规创新、社会参与机制、项目运营方式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并聘请同济规划院等知名院所共同参与编制了《哈尔滨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6年)》和项目储备库。市政府先后5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行动方案和实施路径,并经2022年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和十五届市委第25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2年12月9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最终形成了包括“实现三大目标”“实施九大行动”“完成36项重点工作任务”“建设440个项目动态储备库”的行动总纲。
二、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统筹谋划与协同推进。为确保城市品质提升行动的高质量实施和高效率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和2名副市长、1名副秘书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由市资源规划局牵头的规划统筹工作、由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牵头的资金保障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的技术质量工作等3个推进组,以及40个成员部门(各区政府)协调同步推进的“1+N”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模式。年初以来,领导小组先后3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并印发《2023年哈尔滨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推进实施方案》和实施项目库,形成市级统筹与部门(各区政府)统筹两个层级的项目推进方式,探索建立了统筹、会商、联动、例会等4个创新性工作机制。市资源规划局同步制定《哈尔滨市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规划统筹工作方案》,提出了机制建设、项目实施、年度谋划等3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建立常态会商机制、优化项目推进机制、构建技术支撑机制等3项保障措施。
三、坚持规划先行,谋划系统工程与区域项目。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是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牵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市资源规划局立足“解决老百姓身边急难愁盼怨问题、让老百姓切身感受到身边变化、集中力量攻破重点性系统性难题”等3个方面,统筹编制和协同谋划了2023年度的144个建设项目(市级统筹24项、部门及各区政府统筹120项)。通过规划实施,将改造155个老旧小区、更新42条道路、打通3处重要堵点、新增21条城市道路、增加87公顷公园绿地、增加29个公益设施、建设20项基础设施工程,系统性提升8个区域19平方公里的空间品质。以季度为时间节点,采取市级与部门(各区政府)分层统筹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个项目按计划实施。编制完成了哈西客站周边区域、何家沟口公园区域等18个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服务保障机场第二通道、内涝点治理、道路更新等38个重点项目在春季开工。
四、树牢项目意识,联通政策支撑与市场运营。城市宜居空间更新的精准实施,需要引入和强化先进的运营思维,并通过政策支撑来吸引市场主体深度参与,产生出人民满意的高品质项目。市资源规划局围绕“学习考察调研、行动方案编制、项目谋划生成”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做好“3个联通”为“规划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要素保障。积极做好规划与法制政策的联通,提出了尽快建立以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为核心,相应管理条文、技术标准、操作指引等法规政策为补充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引领品质提升行动有序推进。积极做好规划与运营平台的联通,提出了尽快建立以城投集团+建设集团等国企集团为项目主体的运营模式(ABO模式),以EPC+等新模式、新机制推进品质提升工作。积极做好规划与项目资金的联通,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深入对接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为项目谋划政策资金、金融资金的筹措路径,探索引入央企集团参与运营等投融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