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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速递!冒雨行动!井陉、矿区拘传多人

发布时间:2023-04-23 06:55:30 来源:鲜天下

井陉法院

冒雨集中执行  代表委员现场见证监督

4月21日,气温骤降,春雨飘洒。为了严惩“老赖”,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井陉法院按照石家庄中院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标的涉民生、涉信访案件,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冒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特邀3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监督执行全过程。


(资料图片)

我院对此次集中执行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韩剑斌提出具体要求,执行局提前制定了实施方案,从案件台账中精心挑选,确定了本次12起集中执行案件,办公室统筹做好人员、车辆、装备等准备工作。

凌晨6点10分,23名执行干警身着制服,佩戴执法记录仪,在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哲宇担任行动总指挥。6时30分,执行局局长王志强带领执行人员兵分4路准时出发,开赴预定的微水镇、秀林镇、威州镇、上安镇、天长镇、孙庄乡等8个乡镇对12起执行案件开展“拉网式”清理。

在行动中,执行干警共拘传3人,扣押汽车1辆,对6名失联被执行人张贴公告曝光。经过工作,已执结2案,达成和解协议3案。

被执行人吕某是一家商贸公司的经营者。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该人雇佣王某为其开车送货后,拖欠部分劳务费未付引起诉讼,法院判决吕某给付王某劳务费4950元,但吕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随即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中,吕某只给付王某2000元,余款拒付。同时,吕某还有另外一案,2021年3月13日,接收杜某1800元为杜某供应代理的啤酒,后仅给付价值300元的啤酒,剩余1500元不予退还。经诉讼,法院判决吕某退还余款,但其拒不履行,杜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给吕某做工作,其仍然置若罔闻。

这两起案件虽然标的不大,却是涉民生案件,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法院将两案列入此次集中执行案件,依法将吕某拘传到法院后,在法律威力的震慑下,吕某全部付清了所欠王某的劳务费和杜某的剩余啤酒款,一举将两案执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行动,2名市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现场见证、监督执行工作。市人大代表杨玉庭表示,通过这次零距离见证执行行动,亲身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不易,希望法院对欠债拒不偿还的老赖,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执行力度,社会各界都要积极支持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树立诚信为本的社会风气,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来源:井陉县人民法院

井陉矿区:冒雨行动

出动多名干警,拘传多人

为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任务目标,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和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按照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井陉矿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21日早上6点30分,冒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在执行现场,干警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贯彻文明执法、规范执行工作要求,用释法明理进行引导,用强制措施进行倒逼,积极做被执行人工作,动员督促其履行裁判义务。对于未在家中的6名被执行人,张贴传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于拒不配合,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3名被执行人,当即予以拘传。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共出动干警18人,警车4辆,辗转10个执行现场,执行案件9件,张贴、送达传票6张,拘传被执行人3人,传唤被执行人1人。

经过办案人员的释法明理,共有3件执行案件达成和解,2件案件执行完毕:3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1名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缴纳执行款8000元;1名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到矿区法院向申请人偿还全部案款2万余元。

此次活动营造了强大的威慑声势以及厉行法治的良好司法环境,展现执行队伍勇于担当、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矿区法院将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手段,进一步巩固集中执行成果,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来源: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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