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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通知
推广辽宁自贸试验区31项改革创新经验
近日,省政府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借鉴推广辽宁自贸试验区31项改革创新经验,并明确具体实施内容、负责部门、推广范围。
可借鉴推广的31项改革创新经验来自政府职能转变、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税收制度改革、国资国企改革及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开放6个领域。其中,政府职能转变领域包含科技创新型企业“靶向培育”新机制、“知识产权直通车”服务新机制、商标保护“云鉴定”新模式等6项内容;贸易便利化领域包含保税卡口智能化、智能引导企业自控远程辅助新模式、海运拼箱涉危业务便捷通关模式等5项内容;税收制度改革领域包括跨省异地电子缴税、税务服务数字化升级、出口退税智能诊断新模式等4项内容。
通知要求,各市要因地制宜,将借鉴推广相关改革创新经验列为本地区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水平,有效防控风险,确保改革试点经验落地生根,产生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知悉政策内涵,引导其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同时,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还要加强对借鉴推广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向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做好借鉴推广工作的评估检查,适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省政府。
(责任编辑:张家华)